鱼溺荒沙

三流艺术家

玫瑰色的吻

#双向暗恋,无差

#主郑云龙视角

郑云龙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弯的。
至少今天之前没有。
可是他们唇舌交缠的情景为什么总是在他的脑海里浮现。
乱糟糟的假发,劣质的化妆品和未刮的胡子。
明明一切都不是美好的样子,明明就是一场戏。

毕业以后郑云龙选择留在了北京。
阿云嘎也在北京。
他的母亲并没有过多的反对,只是说了不能继续演音乐剧,还为他找好了工作,文员。
郑云龙不在乎,只要留在北京就行。

北京的房价贵,租金也贵,郑云龙借着这个名义顺顺当当地和阿云嘎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当然,租金还是要给的。
音乐剧不赚钱,郑云龙知道;音乐剧费时间,郑云龙也知道。
可当这两个条件结合在一起的时候,郑云龙才能感受到坚持音乐剧是多么的困难。
阿云嘎每天很早起床,很晚才回来,在剧团里也是忙的脚不沾地。
郑云龙突然觉得自己留在北京和离开北京也没什么区别。
反正总是见不到爱的人。

有一天晚上,郑云龙和阿云嘎谈心。
说是谈心,其实郑云龙已经醉的八九不离十了,阿云嘎回到家就看见桌上摆满了啤酒瓶。
“大龙?”他喊倒在沙发上的人。
郑云龙抱住他,也不说话。
阿云嘎怎么也劝不动,只好坐在沙发上。
郑云龙絮絮叨叨地开始讲他的人生经历。
讲他的母亲,讲他的初中,讲他的高考,讲他其实原本并不想选择音乐剧。
讲那些阿云嘎从未参与的过去。

于是阿云嘎抱着郑云龙,也开始讲他自己。
郑云龙看起来很困,仿佛下一秒就要睡着。
“我很喜欢音乐剧,特别特别喜欢。不过我现在和你讲,你明天也不会记得吧?你知道吗,我当时为了赚学费,一天打好几份工,不过幸好最后是考上了…”
他望着墙上的挂画出神,没有发现,黑夜里,郑云龙的眼睛出奇的亮。

后来郑云龙就辞职了,他告诉阿云嘎,他想演音乐剧。
一切都是权宜之计,阿云嘎信了。
他于是带着郑云龙跑面试,开始接剧。
却也被他们争取到一个机会。

没人知道郑云龙为什么辞职,甚至冒着和家里闹翻的风险。
只有郑云龙自己明白。
其实喜欢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与他肩并肩,爱他所爱。

演了两部剧之后郑云龙就参加了《变身怪医》的面试。
选中是选中了,可这部剧要到上海排,郑云龙心里纵使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也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更何况还有阿云嘎在一旁哄着他:“会经常去上海看你的。”
那,就离开吧。离开这承载着记忆的北京。

启程去上海的那天,阿云嘎来送郑云龙。
他们拥抱。
阿云嘎说:“你去上海后,有什么不知道的再打电话问我,发短信也行。等我过几天有时间就去看你。哎呀你一个人我还真不放心你说你和我住一天三餐都不能自己解决你到上海…”
“我觉得你的中文越来越好了。”

郑云龙到了上海之后便是不分昼夜的排练,虽然每天依旧能抽出时间来和阿云嘎煲电话粥,只是次数越来越少,到最后还是断了联系,只有偶尔过节的时候郑云龙能收到阿云嘎的祝福。而微信普及之后,他们更是几乎连这唯一的交集都失去了。

阿云嘎其实并不知道郑云龙的心思。在北京生活确实不易,虽然在剧团里工作要好很多,但他还是不得不接商演和各种电视剧电影。这样才能勉强存钱。
他想起大学时候和郑云龙一起看星星(虽然并没有星星),郑云龙问他:“你打算以后一直在北京吗?”
“是啊。”他说。
等我在北京买房,我就把你的名字写在我的房本上。
也因此阿云嘎忙的像一只陀螺,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和郑云龙渐渐没有了联系。
毕竟他总是在午夜想起。

明明是两个爱着的人,却又不再联系。
这是什么道理?

是啊,这是什么道理。

再次相见就是声入人心。
后台阿云嘎见到郑云龙的时候很惊讶。
“你也来了?”
“我记得你好像不喜欢上综艺?”
郑云龙笑的眉眼弯弯。
“因为编导告诉我你也在。”
“所以我就来了。”
“老班长,我们十年没见啦。”

“有小姑娘说,我们两个在这三个月里是量变到质变。”
“瞎说,我们根本没变。”

转眼第十二期就结束了。
后台人影绰绰。
有人在角落里交换了一个玫瑰色的吻。
“弥补你。”

(感觉后面有点ooc,大家看看就好吧,至于大龙的经历什么的我也是根据记忆写的没有考证过,为云次方写的第一篇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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